他過世那年三十一歲,遺物清單上的財產值六十三弗羅林 —— 而抽屜裡還躺著幾百首沒人聽過的曲子,其中一些等了三十年才印出來。
舒伯特 1797 年生在維也納近郊,父親是小學校長,家裡孩子多。十一歲他考進帝國宮廷禮拜堂的唱詩班,換來免費的寄宿學校教育;變聲之後他離開,回父親的學校當了幾年助理教師 —— 那幾年他一邊教小孩認字,一邊寫出了《魔王》和《紡車旁的葛麗卿》。
他大部分的音樂不是在音樂廳發表的,是在朋友家客廳。那種聚會後來被叫做「舒伯特之夜」:一個房間、一台鋼琴、一群畫家詩人和法律系學生,他坐下來彈,唱歌的是在場的男中音。這是他作品最主要的流通方式,也是為什麼他寫了那麼多篇幅剛好一個晚上聽得完的東西。
他一生只辦過一場全部演出自己作品的公開音樂會,1828 年 3 月 26 日,票賣得很好、賺了錢。同一年 11 月 19 日他過世,三十一歲。
他要求葬在貝多芬旁邊 —— 貝多芬比他早死一年多,他是抬棺人之一。這個要求被照辦了。
他留下的東西多到當時沒有人清點得完:九首交響曲、六百多首歌、大量鋼琴與室內樂。有些作品在他死後三十年才第一次出版,有些等得更久。
舒伯特一聽就認得出來的地方,是他很愛在同一段旋律裡把大調換成小調、再換回來 —— 沒有事件發生,只是光線變了一下。那個瞬間幾乎是他的簽名。
他的伴奏常常是一個音型從頭跑到尾:三連音、分解和弦、或是同一顆音重複著敲。旋律在上面走得很長,一句可以拖到你以為要斷了才落地。
還有一點:他不趕。同一個好聽的東西他願意再說一次,換個調再說一次 —— 有人說他囉唆,但那正是聽他的曲子會覺得時間變慢的原因。